男子上车未果强拦公交被拒打死报警乘客获刑dd
男子上车未果强拦公交被拒 打死报警乘客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公交车出站后,49岁的男子朱燕林想上车未果拦截该车,为此与车上一名报警的乘客互骂并互殴。朱燕林最终将该乘客打死,案发后其赔偿了死者家属6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对朱燕林减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法院查明,2014年4月9日17时许,朱燕林在丰台区南三环内环刘家窑桥西51路公交车站,因拦截公交车与乘坐该车的49岁男子高某发生争吵,后双方在车站附近互殴。其间,朱燕林用拳头猛击高某头面部数下,致高某死亡。
据公交车司机段某称,当天他开51路公交车到刘家窑桥东站,上完乘客开出20米左右,因堵车停在路中。这时,朱燕林过去要求上车,他没开门,朱燕林就站在车前不让走,还骂人。车上乘客高某用手机报警。
僵持约10分钟,后面来了一辆51路车,朱燕林上了那辆车。段某开车往前开到刘家窑桥西站时,高某在车上接到警察电话,警察让朱燕林乘坐的那辆车等着。段某说,朱燕林和高某下车后骂了起来,互相用拳头打,直到高某倒地满嘴是血。段某打了 120 110 。急救医生赶到时发现高某已经死亡。
朱燕林供述,当日他下班等51路车,他面前一辆公交车出站后,发现51路车在后面,他追了两步,但51路车走了,开出20米远后停下。他让司机开门,司机说不行。他站在车前打电话投诉该车。后来因高某一直骂他,先动手打他,他被打急了,就双手握拳打在对方上半身、头面部,约5分钟后高某倒下。他的右手因为打高某而骨折。案件审理期间,朱燕林一次性赔偿高某近亲属60万元,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朱燕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自首、案发后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及本案的具体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
编辑:王文英 作者:裴晓兰来源:京华时报【打印】
- 徐工重型荣获2012全国质量诚信倡议先进转角缸安规电容液压胶管冷铆机调查清债Frc
- 中国电信与鹏城实验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喷涂泵西餐施肥机械电脑桌椅化工产品Frc
- 最火海口品牌月饼今年散装登场受欢迎汽轮机复写纸整形材料气动蝶阀进口肉干Frc
- 最火8月23山东SBS干胶道改报价在1880穆林分压器手机壳弱粘煤陶瓷餐具Frc
- 铝及铝合金的微弧氧化技术心率计创意礼品U盘代理试验仪器蓝网布Frc
- 俄罗斯机床以进口为主亟须扩大设备生产能力压榨机糊盒机调味香料切刀分离机Frc
- 注塑件脱模更快的工具系统遥控插座猫砂特殊数控铣床曲轴冲床Frc
- 4月07日国内纤维纱线类行情天天快报点评粉尘滤芯藏银玉石宝石无烟煤钟点工Frc
- 11月13日台州塑料PP市场参考价格对刀仪切脚机效果器尼龙片光连接器Frc
- 立陶宛政府反对建设纸浆厂船用阀门井冈山输电设备服装库存步进马达Frc